1、协助委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。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、干部进行党纪、政纪教育。2、督促、协助本委研究、制定本部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。 3、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。 4、受理本局所属党组织、党员干部、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、控告及申诉。调查处理本局所属党组织、党员干部、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、政纪的案件。 5、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(试行)》的规定,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。 联系电话:
1、组织开展全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,监督检查涉及企业负担的法律、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文件的执行情况,协调涉及企业负担监督管理的重大事项。2、提出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建议。3、受理涉及增加企业负担的投诉、举报。4、督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、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企业负担监督机构调查非法增加企业负担案件。5、对涉及非法增加企业负担案件,提出建议性处理意见。 联系电话: